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岳妍菲 记者顾艳伟)日前,亮剑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管局对屡罚不改的广西贺州市永兴食品公司给予罚没款30036.12元、责令停产停业15天的贺州行政处罚,同时将该企业违法信息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市步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屡罚
据介绍,不改自2024年6月以来,品生八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粤港澳大湾区检测机构,产企对辖区及流通至大湾区的亮剑食品开展常态化抽检。抽检中发现,广西贺州市永兴食品公司生产的贺州蒜蓉辣椒酱、小米辣、市步剁椒王等调味品,屡罚多次出现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改问题。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品生先后对该公司作出罚没款12106.5元、15090.55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深化“回头看”检查,再次对贺州市永兴食品公司5月生产的剁椒王进行抽检。经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更新后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局对其作出第三次行政处罚,罚没款30036.12元。
八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贺州市永兴食品公司在一个年度内累计3次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15天,同时将该企业违法信息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屡次违法、拒不整改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查处。”八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严格把控原料质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局针对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调味品、糕点、腌制品等易违规使用添加剂的品类,通过“抽检—查处一整改一回头看”闭环监管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张林保